今年以来,独山县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高位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紧扣平安独山建设,通过“党建+人民调解”的方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诉前,以实际行动充当起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架起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党建+阵地建设,确保调解员“坐诊”接洽。将党建工作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成立了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县调解中心),整合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专职调解员、县调解中心、县司法局人员力量进驻县综治中心办公,承担综治中心日常指派案件的登记、甄别、研判、分流和化解,初步实现了县综治中心“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的目标。截至目前,接受人民法院诉前委派680件,调解成功297件,回流立案275件,部分正在调解。
二是党建+部门联动,确保多领域“会诊”研判。结合《独山县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2022年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监管”原则,配齐建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调解组织。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治理、就要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求,围绕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在原有的1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基础上新增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全县建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11个,共培养、发展村(居)党员+人民调解员492人。
三是党建+党员带头,确保调解队“出诊”化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当中的引领作用,聚焦“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管控”,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在党支部中选取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党员骨干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在调解工作中拉近党员与群众的距离,利用人熟、地熟和情况熟等优势,当好调解“和事佬”。同时,灵活采用现场调解、上门调解、预约调解等方式,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839件,调解成功773件。
初审人员:马智鑫
复审人员:刘祥河
终审人员:吴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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